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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群众路线——重要论述摘编
来源:新海俊 | 作者:xinhaijun | 发布时间: 2014-03-25 | 271847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 

——邓小平:《目前的形势和任务》(1980116日),《邓小平文选》第2卷,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,第260

 

打仗的时候我们总是说,一个连队有百分之三十的党员,这个连队一定好,战斗力强。为什么?就是党员打仗冲锋在前,退却在后,生活上吃苦在先,享受在后。这样他们就成了群众的模范,群众的核心。就是这么个简单的道理。

 

——邓小平:《目前的形势和任务》(1980116日),《邓小平文选》第2卷,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,第268

 

建设目标,一定要反映人民生活在哪些方面受益,不能只讲平均工资每年增长百分之几,必须把经济的发展使人民生活得到的改善反映出来。人民生活要有相当增长,人民才能满意。

 

——邓小平听取中央负责同志汇报制定“六五”计划和长远规划的一些基本设想时的谈话(1980717日—20日),《邓小平年谱(19751997)》(上),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,第657

 

至今还有一些高级干部,所到之处,或则迎送吃喝,或则封锁交通,或则大肆宣扬,很不妥当。以上种种严重脱离群众的事情,从中央到各级不许再做了。

 

——邓小平:《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》(1980818日),《邓小平文选》第2卷,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,第330

 

当前,也还有一些干部,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,而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,搞特权,特殊化,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,损害党的威信,如不坚决改正,势必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发生腐化。我们今天所反对的特权,就是政治上经济上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权利。搞特权,这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。

 

——邓小平:《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》(1980818日),《邓小平文选》第2卷,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,第332

 

谁也不能违反党章党纪,不管谁违反,都要受到纪律处分,也不许任何人干扰党纪的执行,不许任何违反党纪的人逍遥于纪律制裁之外。只有真正坚决地做到了这些,才能彻底解决搞特权和违法乱纪的问题。